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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寻找丰台最美家庭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7/2/20 18:17:59点击:955

 

关于开展2017寻找“丰台最美家庭”

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妇联,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委会,各民主党派、团体妇委会,各行业女性团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落实《北京市和谐家庭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进一步创新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工作。根据市妇联有关通知要求,丰台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妇联在总结推广前三年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经验成果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寻找“丰台最美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大力培育和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宣传好家风好家训,传播家庭文明正能量,最大程度地发动群众参与寻找“最美家庭”活动,进一步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参与率,提高活动吸引力和影响力,切实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

二、活动时间

各单位要将集中开展、分节点开展、因地制宜开展相结合,深化推进,贯之全年。丰台区妇联2017年全年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 组织妇女群众参观“和合家风”文化主题展(1月—2月)

(二)2017“丰台最美家庭”推荐、评选(2月—4月,工作方案见附件)

    (三)纪念国际家庭日暨2017“丰台最美家庭”揭晓(5月)

(四)组织参加“家庭·家教·家风”—北京家庭文化季、家教主题季活动(全年)

    (五)重点时间节点“最美家庭”主题宣传活动(全年)

(六)指导基层开展寻找“最美家庭”系列行动(全年)

三、活动内容

(一)立足城乡社区,进一步扩大活动参与度。坚持立足基层、久久为功,依托城乡社区“妇女之家”和各种网上妇女之家阵地,常态化开展各具特色的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组织家庭晒家庭幸福生活、议良好家风家教、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树家庭先进典型,激发家庭内部活力,促进家庭自我教育,确保活动常年扎实开展在基层、活跃在基层。坚持与时俱进、常抓常新,不断丰富内涵,创新组织形式,抢抓节日契机,善用不同节点,在深度挖掘、细化推进上下功夫,从动员手段、寻找环节、引导路径上不断探索创新,打造活动亮点,彰显时代特征,激发广大家庭的热情关注和积极参与。

(二)拓展领域载体,进一步扩大活动覆盖面。注重通过线上线下活动方式,推动寻找活动向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拓展,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楼宇园区延伸。继续在党政机关开展“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严格要求亲属子女遵纪守法、艰苦朴素,把修身、齐家落到实处,培育良好家风,争做廉洁表率,推动将家庭助廉工作有机融入各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内容,以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好家风助推好的党风政风。要坚持贴近实际、服务需求,注重“寻找”内容向日常生活渗透,富有创造性地组织开展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活动,做好各具特色“最美家庭”的选树,最大限度调动广大群众自觉培树良好家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参与活动的人群和家庭类型更丰富,活动覆盖范围更广泛

(三)创新传播方式,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要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儿童和家庭撰写、悬挂、诵读和推广家训,以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让好家风成为生活方式、生活常态。要把家庭文明建设贯穿到日常宣传之中,运用各种载体宣传家庭事迹、工作经验,形成强有力的社会宣传声势。要注重发挥网络新媒体移动化、时尚化、互动性、即时性等优势,有效运用妇联系统微平台矩阵功能,聚焦家庭关注、家庭故事、家庭风采,弘扬正确的家庭伦理和家庭美德,形成网上网下两个阵地共同发力的格局,构筑家庭文明从指尖到心间的新型情感纽带。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明确思路、明确重点、明确举措、明确路径,研究制定各单位开展活动的具体方案,改进创新工作方法和活动载体,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把工作扎扎实实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家庭,为家庭文明建设培植丰厚的群众基础、家庭基础和实践基础,进一步涵养广大家庭的文明意识,提升全社会家庭文明建设水平。

附件:

1.2017“丰台最美家庭”推选命名工作方案

  

 

 

丰台区委宣传部

丰台区文明办

丰台区妇女联合会

2017年2月13日


附件1:

 

2017“丰台最美家庭”推选命名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7“丰台最美家庭”推荐、评选、命名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 推荐名额

本次拟命名2017“丰台最美家庭”100户,并从中推荐21户家庭参与评选2017“首都最美家庭”。

二、推选方式

(一)层层推荐。各单位在认真开展“寻找”活动的基础上,按照不设标准、不设门槛的原则,通过群众自荐他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在社会公示和接受监督评议的基础上,择优逐级向上推荐“丰台最美家庭”和“首都最美家庭”。所有“妇女之家”都要设立群众自荐他荐报名点,各单位的活动官网、官微开设本级本单位活动推荐窗口,为群众自荐他荐搭建便捷平台。区妇联收到群众推荐材料后,将进行材料汇总,发给各单位进行核实,并纳入当地推荐工作进行落实。

(二)推选公示。区妇联宣教部负责对各单位推荐的“丰台最美家庭”和“首都最美家庭”候选家庭材料进行审核,初选名单在丰台妇女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投票和监督评议。最后主办单位提出“丰台最美家庭”名单。同时汇同专家学者、群众代表等选推出首都“最美家庭”候选家庭建议名单,报市妇联。

(三)揭晓发布。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妇联将于5月15日“国际家庭日”前夕向社会发布宣传2017“丰台最美家庭”。各单位要在集中寻找和常态化推进的基础上,同期推出、宣传、展示本地本单位“最美家庭”。

三、报送要求

(一)各街乡(镇)妇联可推荐3-4户,各局处妇委会等单位可推荐1-2户被推荐的家庭要认真填写推荐表,主要事迹部分要突出家庭特点,字数在500字左右,另附30字以内家训家规。

各单位可重点推荐1户作为参与首都最美家庭评选备选,需另报送家庭事迹材料一份。文字内容包括××家庭、家庭住址、家庭人口数、家庭主要事迹,文字流畅精练,字数在1500字左右,须为doc文件。

(二)反映家庭事迹、家庭美德和全家福的照片3-5张。须为jpg格式,1M-2 M大小,无水印,且每张图片以家庭名字重命名,需配一段不超过50字的说明文字,用于宣传展示。

(三)请各单位在报送候选家庭材料的同时,报送各单位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工作照片和视频材料。工作照片为2张不同内容的反映各地开展活动情况的照片。视频材料可为mp4、flv、mov等常见格式,尺寸不小于560*480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80MB,时间在3分钟以内,需配一段200字左右的说明文字,主要反映开展活动情况。

(四)及时报送推荐名单汇总表、推荐表,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区妇联宣教部。

请各单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并按推荐单位和家庭名称命名压缩包或文件夹(例如:东铁营街道-张三家庭),2月28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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